本報訊 (記者郝曉煒)昨日,在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全程監督下,市食藥監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康樂街一商店銷售的“嘉士利”餅干存在涉嫌造假、塗改日期等違法行為。根據群眾舉報,康樂街該商店銷售的廣東嘉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樂果香“奶油味”、“奶鹽味”、“巧克力味”三種口味的夾心餅干,其外包裝標註生產日期存在問題。昨日,記者隨同執法人員前往檢查,發現貨架上銷售的上述三種“嘉士利”餅干,其外包裝標註“嘉士利公司有三個生產分廠,分別為A廣東、B邢台、C江蘇,具體生產地以外包裝標註生產日期前的字母標註為準。”市食藥監局稽查處處長胡志平介紹,規範的生產日期標註應為:A或B或C加生產日期。而該店銷售的“嘉士利”同規格的這三種餅干,其標註生產日期均為20131117,但在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標註位置和字體不統一,有的在包裝盒正面,有的在背面,有的在日期前有生產地字母代碼,有的卻沒有。對此,該產品存在涉嫌造假、塗改日期等違法行為。隨後,市食藥監執法人員又與市檢察院工作人員一同來到位於清徐縣的農產品配送物流有限公司,對問題“嘉士利”餅干購進渠道及相關票證,進行了取證調查。“下一步,我們會對問題‘嘉士利’餅干進一步調查核實。”胡志平說:“此次執法行為得到了市檢察院的全程監督,這是我們今年在食品藥品執法安全建設中,與市檢察院聯合開展的第一次行動,今後在食品藥品執法方面,我們不僅要與公安部門加強合作,對制假售假分子嚴厲打擊,而且在執法行為方面,檢察院也會全程介入並監督。執法部門形成合力,有利於加大執法力度,打擊震懾違法行為,相信通過公安和檢察院的配合,我市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行為會更加透明、公開、規範,從而保證省城人民飲食用藥安全。”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綜合處處長李衛國介紹,市檢察院配合市食藥監局進行檢查,是今年我市開展的保障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內容之一,目的是幫助監管部門查找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食藥監管工作機制,監督食藥監管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履職,從而推動我市食藥監管工作健康發展,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  (原標題:“嘉士利”餅干涉嫌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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