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國務院法制辦昨日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並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居住證是什麼?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就業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申領居住證有何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拿著居住證,能享受啥公共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務: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拿著居住證,能享受啥便利?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證等便利。
  拿著居住證,將來能享受啥權利?
  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居民委員會選舉、人民調解員選聘、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在居住地享受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等便利。
  想把居住證換成戶口簿,有啥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證發放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四類城市的落戶條件
  建制鎮和小城市: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穩定住所。
  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在城市有穩定就業並有穩定住所,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在城市有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穩定住所,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穩定住所的範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綜合新華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  (原標題:享多項權利居住證“看齊”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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